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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器安装规范要求
浏览:88 发布日期:2021-03-03

不同危险环境应当选用不同类型的防爆电气设备,并采用不同的防爆措施。因此,首先必须正确划分所在环境危险区域的大小和级别。 门)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
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此类危险环境分为0,区、1区和2区。危险区域的大小受通风条件、释放源特征和危险物品性能参数的影响。
①0区(0级危险区域)指正常运行时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除有危险物质的封闭空间(如密闭容器内部空间、固定顶液体贮罐内部空间等)以外,很少存在0区。
②1区(1级危险区域)指正常运行时预计周期性出现或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 ③2区(2级危险区域)指正常运行时不出现,即使出现也只是短时间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
爆炸危险区域的级别主要受释放源特征和通风条件的影响。连续释放比周期性释放的级别高;周期性释放比偶然短时间释放的级别高。良好的通风(包括局部通风)可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和等级。 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和等级还与危险蒸气密度等因素有关。 (2)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
根据爆炸性混合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此类危险环境分为10区和11区。
①10区(10级危险区域)指正常运行时连续或长时间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爆炸性粉尘、纤维的区域。 ②11区(11级危险区域)指正常运行时不出现,仅在不正常运行时短时间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纤维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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